科技保险政策
四部门联手放大招!AI、量子科技、脑机接口等领域将迎来专属科技保险
保险服务科技创新再迎利好消息!3月2日,科技部、金融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加快推动科技保险高质量发展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意见》。这一重磅文件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科技保险发展进入新的里程碑阶段将为前沿科技领域提供更加精准的风险保障。
科技创新"高风险"属性亟需专属保险
科技创新的"高风险"属性,长期制约着前沿技术从实验室走向市场的步伐。许多曾因"无人敢保"而踟蹰不前的硬科技项目,亟需量身定制的风险"减震器"。《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在人工智能、集成电路、量子科技、生物制造、氢能和核聚变能、脑机接口、具身智能等未来产业前沿领域,鼓励开发专属保险产品。

这意味着,我国科技保险体系将进一步向纵深发展,覆盖从基础研究到产业化的全创新链条,为科技自立自强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
科技保险保障范围全面扩展
科技保险主要包括科技活动风险保险、科技活动主体保险两大类。据新华社数据,2025年我国科技保险为科技创新提供保险保障约8万亿元,保费同比增长44%,有效发挥了减震器、稳定器作用。
研发费用损失、成果转化费用损失、科技成果应用推广风险、知识产权被侵权等都在科技保险的保障范围内。这些保障内容涵盖了科技创新活动的关键环节,能够有效分散科技创新过程中面临的各类风险。
国家重大科技任务与中小企业全覆盖
《若干意见》围绕"保障谁、保什么、怎么保"展开,既保障国家重大科技任务,也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体现了全面覆盖、重点突出的政策导向。
在国家重大科技任务方面,文件提出加强对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保险服务,围绕国家实验室体系实施"一室一策"专项风险保障服务。加强对国家科研机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共性关键技术攻关、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高端科研仪器、关键科技人才以及成果转移转化等方面的保险保障。
在科技型中小企业支持方面,《若干意见》指出要推广便捷便利的科技保险产品,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共性风险特征,支持保险机构开发条款简便、价格合理、投保便捷、理赔便利的产品。鼓励保险机构对企业核心专利与商标的侵权责任和维权费用提供重点保障,为中小企业专注研发与市场竞争提供稳定预期和安全保障。
直击科技型企业"三难"困境
长期以来,科技型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面临"三难"困境:研发失败损失难承担、成果转化风险难分散、首台(套)设备市场难打开。这些痛点严重制约了科技创新的步伐。
《若干意见》直击这些痛点,提出加强科技研发、成果转化、产业化推广等关键环节的保险产品开发设计。推动研发费用损失保险、科技成果转化费用损失保险、首台(套)首批次综合保险等产品推广实施,逐步建立覆盖各环节的保险补偿和风险分担体系。
此外,文件还鼓励保险机构建立科技保险风险评估、鉴定标准等服务体系,参与科技成果转化鉴证服务。鼓励为科技成果的概念验证、中试验证、首试首用、推广应用、迭代更新等提供产品质量和责任类保险保障。
引导保险资金流向科技创新
保险资金是典型的长期资本、耐心资本。在提供保障的同时,文件也在积极引导保险资金投向科技创新领域。
《若干意见》提出,鼓励保险资金对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的企业给予重点支持,加强对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投资布局。推进保险资金长期投资改革试点,鼓励优先投资科技型企业。
在加大创业投资支持力度方面,文件表示鼓励保险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加大对聚焦前沿科技领域的创业投资机构的资金支持。引导保险机构和创业投资机构支持孵化器等科技服务机构发展,引导保险资金长期稳健投资。
业内人士认为,科技创新往往具有投入大、周期长、不确定性高的特点,许多科技型企业特别是硬科技企业面临传统金融渠道"不敢投、不愿投"的困境。保险资金负债久期长、追求长期稳健回报的特性,与科技创新项目需要长期资本支持的特性高度契合。
聚焦重点领域产品服务创新
《若干意见》将保险保障的触角延伸至全球科技竞争最前沿。在人工智能、集成电路、量子科技、生物制造、氢能和核聚变能、脑机接口、具身智能等重点科技和产业发展领域,鼓励开发科技保险专属产品,探索建立专项风险准备金制度。
保险业协会将按需及时制定相关险种行业示范条款,规范保险责任范围。精算师协会将分类研究科技保险精算定价指导标准,加强科技保险产品数据积累与交流,定期组织开展费率回顾分析,推动差异化、精准化定价。



